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经发[2010]111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
使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省监狱管理局、山西国新能源发展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全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已于2009年8月15日开始在阳泉市、阳煤集团、晋城市、晋煤集团正式运行,计划陆续于2010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其余市、集团公司全面运行。为规范全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功能,根据省厅晋煤经发〔2009〕326号文件《关于全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经发〔2009〕68号文件《关于启用2009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机打票的通知》、晋煤经发〔2009〕340号文件《关于启用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的通知》的规定,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制定了《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机打票发放、使用、统计管理工作制度》、《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核查回收工作制度》、《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稽查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试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处理前端操作规程》(试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岗位职责》(试行)。以上职责制度已报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报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按规定公布和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以便继续修改、补充和完善。
附件:1、《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机打票发放、使用、统计管理工作制度》
2、《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核查回收工作制度》
3、《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稽查管理办法》(试行)
4、《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试行)
5、《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处理前端操作规程》(试行)
6、《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岗位职责》(试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