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省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分管煤炭工作的副市长、各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各煤炭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袁纯清书记和王君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晋政发[2011]2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省煤炭工业厅王守祯厅长对《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的管理办法》从重要意义、原则标准、政策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说明,省委常委、李小鹏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李小鹏指出,煤炭在我省不仅是产业问题、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着眼于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村矿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煤矿重组整合重大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是促进村矿和谐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减负、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李小鹏强调,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要统筹协调,企业要保障供给,部门要协同落实。要坚持就地就近供应,要搞好原有村矿协议的衔接,市、县政府要按照省里决策部署,做好统筹调剂工作,煤炭企业要履责奉献,确保冬季取暖用煤真正落到低收入农户。
李小鹏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协同抓,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属地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农户供煤计划,保证煤源,做好煤炭供应工作;全省煤炭、农业、财政、税务、国资、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搞好供煤服务,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供煤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属地人民政府供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惠农、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