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焦化企业通过公路销售焦炭向焦炭集团申领公路焦炭生产排污费附票时,必须上缴与所售焦炭按规定标准折算的煤炭数量相等的煤炭销售票;通过铁路销售焦炭的,向焦炭集团办理次月月度铁路运输计划时,必须按上月实际运输焦炭量折算的煤炭数量上缴相等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填报炼焦己用煤量煤炭销售票明细汇总表。否则不得领取公路焦炭生产排污费附票和提报铁路运输计划。
焦炭产品自产自用的焦化企业,应按月向省焦炭集团申报已用煤量,在征收焦炭生产排污费时同时查验回收相应数量的煤炭销售票。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西煤炭销售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西煤炭销售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山西煤炭销售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西煤炭销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 电话:0351—4115822 邮箱: info@sxmt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