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三类票都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发放的。
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设区的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煤集团、阳泉煤业、山西焦煤、潞安能源、晋城煤业、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省监狱管理局等省属集团公司发放煤炭销售票;
设区的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营煤炭企业发放;其他煤炭生产企业一律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向县营及县营以下合法煤炭生产企业、洗储煤企业发放煤炭销售票。
以上三类票都不得向煤炭用户、经营企业和运输企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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