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新黔副主任在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煤矿安监局和煤炭工业协会、国家电网公司等共同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总结近几年来的煤炭订货改革工作,分析煤炭产运需形势,围绕建立完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安排部署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关于近几年煤炭订货改革的简要回顾
2005年实现了“三个突破”:(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自主衔接,依法签订合同。(二)政府通过发布衔接原则和框架方案,指导产运需衔接,不再直接对企业分配资源。(三)在铁路运力偏紧的情况下,运力配置坚持效率优先与保障重点相结合。
2007年,继续推进“三个深化”:(一)彻底取消延续了50多年的由政府组织产运需企业召开订货会的作法。(二)将煤炭资源、运力配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进一步引入竞争,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均可以自主参加衔接。(三)在坚持供需双方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定价的基础上,明确了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同质同价的原则。
二、关于当前我国经济和煤炭产运需形势
今年我国经济实现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是中央及时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实践充分证明,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及时的、必要的、正确的,宏观调控是卓有成效的。
从煤炭需求看,随着经济发展还将继续保持增长,但随着宏观调控成效的进一步显现,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高耗能产品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受到抑制,需求增幅将趋于回落。预测2008年国内煤炭需求量将达到27.6亿吨左右。
从煤炭运输看,2008年铁路运煤能力除大秦线有一定增量外,其他通道能力趋于饱和,铁路部门通过再挖潜,增量有限。水路煤炭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国北方七个主要煤炭港口设计能力达到近5亿吨。
总的看,2008年煤矿新增产能将进一步释放,供应环境总体宽松。华东地区由于大秦线和秦皇岛等运能增加,需求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而依靠铁路直达运输的中部地区,由于本地区新增资源有限,从外部调入又受到运力影响,还会处于偏紧状态,只有通过做好年度衔接、日常运行调节,以及要求电力等用煤企业在丰水期和用煤淡季,加大煤炭接卸储存力度等来予以缓解。
三、建立完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的基本目标和2008年改革意见
总结近几年煤炭订货改革实践,经过深入研究,确定我国建立完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运用先进的交易理念与技术,着力推进煤炭交易模式创新,力争在3~5年内建成既能体现政府宏观调控要求、又能实现自主交易,运行规范,功能齐全,层次分明,方式多样,手段先进,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其基本框架是,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导,以区域煤炭交易中心为辅助,以地方煤炭市场为补充,以长期合同为基础,以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为手段。政府在煤炭市场体系中的主要职责为,做好产运需预测,引导供需平衡,组织和指导交易中心建设,并对其日常运营进行协调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市场体系有序进行。
根据上述基本原则,确定2008年煤炭订货改革要点是:
(二)继续坚持企业自主签订合同。(1)在本次会议下达框架方案后,由供需双方企业在20天内,自主选择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衔接,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影响供需双方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和运力落实。(2)供需衔接必须坚持以煤矿企业和煤炭终端消费企业为主体;坚持以发煤、收款煤矿为供方,接煤、付款厂家为需方签订合同;坚持尊重和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任何部门、机构不得非法干预和强迫企业自主签订合同。(3)供需衔接以框架方案为依据,结合2007年合同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供需双方生产能力和需求等,衔接资源、协商价格,依法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必须明确煤炭产品质量标准、质价相符,严禁各种欺诈行为。(4)在框架方案范围内,支持煤矿优化用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支持用户优化煤矿资源结构,把资源、运力优化调整到技术先进、节能减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单位,不论新老矿井、新老机组、新老用户,一律公平参加衔接。供需双方企业应根据产品结构和实际需求签订合同,严禁签订虚假合同。
(四)优化运力配置。(1)继续由煤炭行业协会协助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煤炭买卖合同。但对供需双方企业自主签订的合同,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非法干预和调整。(2)铁道部、交通部集中组织有关铁路局、港口审查落实动力,我委会同有关方面负责督促协调。(3)铁路、交通部门审查落实运力,必须以供需双方已经签订的完整有效的合同为基础,以运力框架方案为依据,结合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配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向产业政策鼓励和符合项目审批(核准)的规定的企业倾斜,向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搞得好的企业倾斜;向中长期合同倾斜,向上年合同兑现率高的企业倾斜,对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调减运力配置;向战略车点、铁路大客户、开展路企直通运输以及发运条件好、装卸效率高的企业倾斜;按照宜水则水、宜路则路、水陆联运、保障供应的原则,鼓励华东、华南等水运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采取水陆联运,将一部分目前通过铁路直达运输的煤炭,调整到经港口中转运输,腾出部分铁路直达运力安排给运需矛盾突出,且不具备水运条件的地区。(4)对衔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我委将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予以协调。
四、关于继续溶化改革、搞好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的要求
建立完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已经明确,搞好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的原则、政策和框架方案已经下达。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为引导各方面做好2008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我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念。党的十七大科学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这些论述完全符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推进煤炭订货改革的实践。事实证明,近些年来我们着力推进煤炭订货改革,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坚定深化煤炭订货改革的信念,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加快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
第二,准确把握改革原则,加快衔接进度。为进一步引入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坚持重点行业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不论隶属关系、不论新老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都具有衔接资格。为便于充分衔接,决定自框架方案下达后,在20天内由供需双方自愿选择各种方式进行衔接。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核心是把合同签订下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企业自主衔接,不得强制多数企业按照一种方式进行衔接。20天以后,将统一收集汇总合同,组织审查落实运力。对推诿扯皮,致使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一律不预留框架方案内的运力指标。同时审查落实运力,必须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完整有效的合同为基础。各企业必须按照统一安排,抓紧时间,确保衔接进度。在供需衔接中,煤矿可以优化用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用户也可以优化煤矿资源结构。但是供需双方必须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产品结构和实际需求,实事求是地签订合同,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第三,强化质量意识,提高煤炭产品质量。近年来,在社会煤炭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对煤炭质量管理有所放松,特别是出现了个别不法分子在煤炭生产、流通环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严重问题。各地区、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我委和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维护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煤矿企业要以资源条件为基础,对不同质量的煤层合理配采,选择有利于提高回采质量的采煤方法,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搞好煤炭采制化工作,按照合同确定的质量规格保障供应。煤炭运输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运输计划运输煤炭,对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做到分装分堆。煤炭用户企业要根据生产需要与煤矿企业签订相应质量规格的购销合同。供需双方发生质量纠纷,要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妥善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处理。
这里还必须强调,目前我国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较大,稳定价格总水平、防止价格结构性上涨演变为严重通货膨胀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煤炭价格的调整,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兼顾下游行业的承受能力。对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扩大煤炭成本支出、推动价格上涨的政策因素,凡按规定经过国家批准的,应予执行;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出台的,应予坚决抵制。对经国家批准的增支政策,煤炭企业应首先在自我消化的基础上,再与用户企业充分协商调整价格。
第五,加强合同履行监管,提高煤炭合同兑现率。近几年来,通过煤炭订货改革,促使煤炭合同兑现率实现了稳步提高。但是,受煤炭产运需结构性矛盾,以及个别企业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等影响,还存在着部分煤炭合同兑现率偏低的问题。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委和铁道部、交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合同履行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提高合同兑现率作为强化法制观念,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煤矿要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质量和履行期限等,有计划地组织生产、落实货源。各用煤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数量、接货方式等接卸煤炭,及时足额支付货款。铁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在计划确定的时间内将煤炭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通过产运需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煤炭合同兑现率。
同志们,深化煤炭订货改革,搞好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对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会议部署的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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